吴亮律师
关于违约所引发的损失赔偿问题,其标准主要涵盖了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两大部分。直接损失系指由于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现存财产价值减损,如合同得以完全履行后可预期的收益等;另一方面,可得利益损失则泛指在合同圆满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原本有可能获取但囿于违约影响而未能实现的经济利益。然而,赔偿标准的设定应以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为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我们说的赔偿标准不就是包括这两个部分?一个叫做直接损失,那就是因为他们违约了咱们才会少掉的钱。比如说本来应该得到的收益,可全都没了。还有一个叫可得利益损失,这个就厉害了,说白了就是他们要是不违约的话,你本来能拿到手的利润现在全没了。这些赔偿金额怎么定?就是看人家签合同时有没有想到可能会带来这样的损失如果有想过,那赔偿金额就要以这个为准;如果没想过,那费的功夫就是咱们自己倒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当我们说赔偿违约损失时,其实就是指赔偿因为违约给我们带来的各种实际损失。这些损失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个是直接损失,另一个是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很好理解,就是因为违约行为让我们手里本来有的钱或是其他财产变得更少了。比如你和别人签了份合同,本来按照合同约定做完之后应该能赚到一笔钱,结果对方违约了,那你就会有一些直接损失。还有一种损失叫可得利益损失,就是说如果合同正常执行的话,你原本可以得到的好处,但是因为违约没拿到手,这也是一种损失。赔偿的时候,我们要看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已经预见到了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他们能不能想到违约会对我们造成多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