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若出现其中一方因个人债务而面临需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之一——房产的困境,实则情况较为复杂且独特。通常来看,在这样的状况下,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之中,属于该债务人单独所有的那一部分份额,的确有权利被法院用来抵偿其未能如期归还的个人债务。但是,在实际执行此项程序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保障非负债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假设这处共同房产是由夫妻二人按照各自应享的比例共有的,那么依法仅能够执行这名欠债者拥有的相应份额。若是共同共有制的情况,恐怕就需要先行对这处房产进行合理分割,然后明确出该债务人应得的份额之后,方可进入执行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夫妻之间,要是有这么一遭,其中一个欠了别人钱,然后人家要来拿他们俩住的那套房子抵债的话那可就麻烦。通常情况下,只要这房子里有一部分是这个欠钱人自己的,那他就能把这部分拿来还债。不过说到底,还是得保护另一半的利益才行。比如说,如果这套房子是两个人平分的,那就只能执行那个欠钱人那份儿;但是如果是大家一起住的,那可能就得先把房子分清楚,看看欠钱人占多少比例,然后才能开始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夫妻俩的财产里面,如果有一个人欠了债,而这个债务要用他们两个人共有的房子来还的话,事情就会变得有点麻烦。一般的做法,就是把这对夫妻共有的房子里属于欠债那个人的那部分拿出来抵账,用来还他自己欠下的那些钱。但是,在整个操作的过程当中,我们得要保证这个房子里除了欠债的那个人之外的另一半,也就是那个非欠债的配偶,他们的权利和利益不能受到任何损害。举个例子,比如这个房子平时就是他们两口子按照各自的比例拥有的,那我们在执行的时候,就只能用欠债的那个人在这个房子中所占的比例来抵账。要是这个房子是他们两个人共同拥有的,那可能就得先把这个房子给分一分,看看欠债的那个人在这个房子里到底占有多少比例,然后再根据这个比例来执行。